(相关资料图)
根据《2023年金华市第一季度消费券 发放指导意见》,自1月21日起面向全体在浦人员开展第一季度消费券追加发放活动。全县计划追加发放消费券总金额300万元,包括汽车消费补贴100万元、家电消费券100万元、普惠消费券100万元(含数字人民币50万元)。
100万元家电消费券
1、使用规则
(1)家电消费券有效时间为领取后7天,规定时间内未使用的自动失效;
(2)家电消费券在限上家电销售企业使用;
(3)消费者支付时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,同一件家电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,不找零。
2、其它
(1)限上家电销售企业需开具正式发票,如消费者退货,则需退还消费券补贴金额;
(2)发券平台滚动公布可使用商家名单;实时公布家电消费券剩余数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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